郑州长途代驾服务协议
甲 方:
身份证号:
乙 方:
身份证号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相关规定,甲乙双方在平等、自愿、公平的原则下,甲、乙双方经双方友好协商,现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车辆长途代驾服务达成一致意见协议如下:
1、乙方服务时间从20 年 月 日 至20 年 月 日为甲方提供车辆长途代驾服务。
2、甲方提供接车人姓名: 联系电话:
代驾车型: 车牌号码: 车辆情况:□正常 □非正常
3、甲方需代驾车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上路许可(车辆行驶证、牌号等与车辆有关的手续齐全,同时车辆上不得携带法律规定的一切违禁物品),且同时车辆的车损险、三责险、交强险在保险期内,保险真实有效,如甲方隐瞒以上情况未如实告知乙方,出现任何车辆损失及违章或人员伤害,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,由甲方赔偿乙方驾驶员相关一切损失。
4、乙方依法保障甲方的正当行程自由及秘密(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)。乙方有权拒绝甲方非正当的行程安排及事项。
5、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驾驶证,并承诺将在约定时间内将甲方车辆及人员安全接送到指定地点,送车途中,甲方不得干扰乙方正常驾驶,不得要求违反交通法规的操作和行驶,如有甲方过分要求,乙方代驾员有权拒绝。
6、如因甲方车辆原因(并非甲方故意隐瞒、譬如有召回案例的车辆)造成交通意外,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处理;如因甲方车辆原因,甲方故意隐瞒的,甲方自行处理;如因乙方代驾司机技术原因造成的意外和损失,有乙方驾驶员负责。如因第三方因素造成的意外,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,由责任方承担,乙方协助处理;如因不可抗力(如地震、台风、战争等)双方免责免赔;如遇意外交通事故发生,若属于乙方服务驾驶车辆违章行为,按保险公司车辆赔偿之外的部分将由乙方承担,属于对方车辆主要责任的,乙方不负责损失赔偿,但可协助相关的调查及保险理赔。
7、本次服务根据路程,沿途道路状况及车型,协议代驾服务费为 大写:( ),途中高速过路费及油费由甲方支付。
8、甲方在签订代驾服务协议后,应将车内贵重物品转移,避免丢失引发纠纷,如因甲方原因丢失车内物件的,乙方不负任何责任。甲方也可与乙方补充签订车内贵重物件委托保管的协议,直到甲方签字中止委托保管协议为止(一般车辆代驾行驶结束后自动中止委托协议)。达到目的地的时候及时确认车辆及车内物品没有损坏丢失确定签字,未及时确认的,代驾员不负责任。如遇本协议未尽事宜而出现问题,将有双方友好协商解决。
本协议由甲、乙双方签字时生效,一式两份,各执一份。
甲方签字:
年 月 日
乙方签字:
年 月 日